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部分地方机构和学组工作交流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0-07-19 

为了及时沟通地方与学组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2010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全国绿色建筑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于7月10日在山东省济南市组织召开了部分地方绿色建筑机构和部分学组工作交流会。广西、浙江、江苏、福建、山东、上海、深圳、厦门和香港的绿色建筑机构,以及绿色工业建筑、公共建筑、技术、规划设计、理论与实践、政策法规和校园学组、青年委员会的代表应邀出席会议。特邀嘉宾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夫巡视员宋培杰同志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承办,山东省绿色建筑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明海出席会议并致辞。绿建委主任委员王有为、副主任委员林海燕、吴志强、项勤和张桦出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有:地方机构和学组工作交流、王有为主任讲话、与会代表发表意见和建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会上,各地方机构和学组代表交流了今年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尽管有的地方机构和学组成立时间很短,但是工作抓得紧,已经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果。例如,绿色校园学组已经建立起绿色校园网站,及时传播学组和绿色建筑动态;开始收集绿色校园案例并将已收集到的案例放到了网站上。政策法规学组已完成《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绿色建筑政策法规汇编》初稿。中国绿色建筑(香港)委员会组织“走进绿色万科”技术考察活动,组织会员单位参观了深圳万科会议中心、万科城第四期和实验性“零碳住宅”项目,会员反映通过活动增长了他们对国内绿色建筑的认识,希望多组织类似考察交流活动,安排更长时间、分成专题来开展交流。
      本次参加会议的省市,除香港地区外,全部得到授权开展一二星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各地方机构都把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积极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发挥了关键作用。地方绿建委委员成为编制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技术细则的骨干、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各地积极组织开展了评审专家的培训活动,使其具备评价标识能力,还开展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广泛传播绿色建筑理念、方法和技术,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奠定基础。江苏、浙江、厦门等地启动了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初步评出了一些一二星绿色建筑项目。山东省目前已与省质检院工程仿真实验楼和日照市一住宅小区项目达成了初步申报意向。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积极开展了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为了保证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的公正和质量,他们放弃自己组织标识评价工作,积极向国家级评审机构推荐绿色建筑项目,深圳市已有多个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
      各地各学组积极开展了绿色建筑研讨交流和宣传推广活动。福建省绿委会参与主办第四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论坛,在省科技馆组织“绿色建筑工程应用”和“太阳能热水系统优化设计”以及“绿色建筑与低碳城市”等科普讲座;绿建委浙江委员会举办了“低碳社区与绿色建筑”国际论坛;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与深圳建科院和《深圳晚报》组织“少年之星小记者营”开展“了解绿色建筑,走进低碳生活”为主题的参观体验和采访活动。山东省在6月节能周期间在《山东建设报》上开辟专栏,宣传绿色建筑。江苏省将发展绿色建筑列为开展节能型城乡建设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即绿色建筑健康发展推进行动。厦门市绿建委在中国(厦门)建筑节能博览会中举办了“低碳城市建设国际论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论坛”、“CDM对中国建筑节能的促进”等三大技术论坛。理论与实践学组联合规划设计学组组织召开了“绿色建筑创作”国际研讨会,编辑出版了《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期刊。

二、亮点——地方政府加大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力度
     从会上交流的信息感受到地方政府对发展绿色建筑的认识大大提高,越来越重视发展绿色建筑。浙江省正在制定绿色建筑奖励政策,政府计划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南宁市政府将建设三星级绿色示范住宅小区作为国有土地出让技术条件要求,推动绿色建筑项目的实施。先期拿出两块地来分别打造南宁绿色建筑示范小区(66亩)和广西绿色建筑示范小区(112亩)。土地出让文件中要求参与的开发商要编制概念性设计和绿色建筑技术方案,通过符合评审之后才有资格参加土地竞拍。此举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开发商积极响应。区住建厅要求区内甲级设计单位积极开展绿色建筑的设计标价标识工作,每个甲级设计单位年内至少申请一项一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项目。广西绿色建筑分会会员单位参与了出让文件绿色建筑技术要求的制定,从因地制宜的角度提出适宜广西特点的技术路线。深圳市出台规定要求安居房全部按照地方绿色建筑设计技术导则设计和建造,项目总承包商一定要有绿色建筑实践经验。还有的地方政府正在积极探索对绿色建筑的奖励政策。

三、近期工作计划
      各地方机构和学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
      规划设计学组:下半年将组织第二届学组年会进行实践交流,参观考察深圳建科大楼,编印2010年学组论文集,与部执业注册中心沟通协调,组织编写注册建筑师考试教材,完成世博会科技创新与应用发展课题研究,开展虹桥低碳商务区绿色建筑实施认证咨询工作。
      公共建筑学组:继续建筑物碳排放通用计算方法的研究,编制国家标准《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基本完成能效测评工具的开发,继续开展中央商务区(CBD)、开发区的绿色建筑系列研讨活动,依托2010年暖通年会的有利平台,在年会期间增设绿色公共建筑研讨专题,提高绿色公共建筑这一议题的社会关注程度,在年内完成“通过改进运行提高建筑能源使用效率”项目预期的其余3至8个城市的物管人员培训和建筑现场节能潜力评估工作。
工业建筑学组:完成《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报批稿,召开“全国评价绿色工业建筑学术研讨会”,对全国已创建绿色工厂的企业进行总结交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继续开展相关行业工业建筑综合能耗、水耗调研。
      理论与实践学组:召开第二次学组年会进行学术与实践交流,组织专门会议研究编写高校绿色建筑专业基础教材,办好《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杂志,全面反映绿色建筑学术水平和发展状况。
      政策法规学组:保证质量的完成《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绿色建筑政策法规研究报告》,于明年3月底的绿色建筑大会前出版,组织国外政策法规考察,适时召开国际研讨会。
      技术学组:积极努力完成《绿色建筑适用技术集成汇编》的资料收集、整理研究和编印,组织对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绿色建筑技术考察。

校园学组: 8/9月、明年1/2月分别在山东和安徽召开学组论坛,并出版论文集;确定教材编写大纲,完成教材初稿;年底前完成60-70个案例的收集整理,在明年绿色建筑大会前完成100个案例的收集整理、上网并考虑出版相关成果。

浙江省:参与编制地方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和相关技术管理文件,协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本省范围内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全年组织10‐15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审,关注、推进安居房和保障性房屋建设的“绿色”,参与推进绿色建筑奖励政策的出台,继续参与主办2010年浙江省大学生绿色建筑设计竞赛,开展培训、普及活动。

深圳市:配合政府需求开展学术交流和培训,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定咨询工作,密切联合政府发布行业鼓励政策,组织行业召开绿色产品、技术服务推介会,积极筹备承办亚热带地区绿色建筑联盟成立大会,发展会员、扩大队伍。

江苏省:大力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依托“示范区”建设,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的项目不低于20个,其中10一、二星绿色建筑;整合社会力量,组织专题技术攻关,建立成本可承担,发展模式可模仿,具有江苏特色、经济适宜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组织召开2010江苏省绿色建筑高层论坛,配合绿色建筑标识授牌仪式,进一步扩大宣传。

厦门市: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11月组织参加在厦门举行的海峡两岸绿色建筑高端论坛和工程师论坛。
福建省:加大力度推进支撑课题研究和绿色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对绿色建筑与节能适宜技术的研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拓宽信息受众面,实现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技术、政策信息的有效传递,加强培育绿色节能建筑产业需求和市场培育,促进绿色节能建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积极组织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申报,选择试点工程开展山东省绿色建筑试评工作,为在省内全面开展绿色建筑标识工作积累经验。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能效测评,以此带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展开。
香港:积极宣传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标识评价体系,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协助筹备召开亚热带地区绿色建筑联盟成立大会,积极参与11月在香港举办的“低碳之城”国际论坛。
     广西自治区:继续为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至少开展5个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协助广西建设厅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支持文件;协助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示范县及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
     青年委员会:8月28-29日在上海召开青委会第二届年会暨绿色建筑青年论坛,编印论文集;吸收新会员,扩大组织;加强网站建设,建立QQ群,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学术信息交流,使更多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关注、参与发展绿色建筑。

四、各地方机构和学组的主要任务
      王有为主任在讲话中首先谈到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传达贯彻最近部领导有关绿色建筑工作的指示精神,仇部长要求加快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和加强绿色建筑培训工作。王有为主任重点讲到,为了保证绿建委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落实部领导要求,绿建委改变工作方式,对地方机构和学组明确提出主要工作任务和指标,希望地方机构和学组在工作中落实。在会上,王有为主任对参会的学组和地方机构提出了具体任务要求,同时强调绿建委全体地方机构和学组应努力工作,确保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
      规划设计学组:要组织出版注册建筑师、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各学组成员单位完成5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政策法规学组:要在明年绿色建筑大会前出版《国内外绿色建筑政策法规汇编》。
技术学组:要编辑发行《中国绿色建筑适用技术集成汇编》,体现中国各气候区的特色,解决绿色建筑增量成本问题。
      校园学组:要在今年芝加哥绿色建筑大会期间与美国交流,拿出成功的绿色校园案例,编写中小学绿色建筑普及教材。
      理论与实践学组:要组织编写高校绿色建筑基础教材,开展高校绿色建筑基础教育。
      工业建筑学组:完成《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评审5-10个绿色工业建筑项目。
      公共建筑学组:开展运行标识评价研究,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
      地方机构:各地要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争取完成5-8个绿色建筑标识项目;针对地区热点问题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仇部长针对目前研讨会培训活动存在的问题,指示要“精”、“解决问题”、“不要滥”;要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培训,建立绿色建筑团队和人才库。 香港地区在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方面有突破。

五、通报绿建委近期活动
      王有为主任在会上还通报了绿建委要开展的几项活动:

1、中国城科会和部科技中心分工负责绿色建筑培训,城科会负责南片(长江流域以南),已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城科会李迅秘书长任组长,住建部建筑节能和科技司综合处王建清处长、王有为主任、绿建中心主任程志军任副组长和绿建委副秘书长王清勤。绿建委负责组织授课专家和授课内容与质量,绿建中心负责与地方联系和组织。将分别于8月、9月和10月在浙江、江苏、福建、海南、广东、广西组织培训活动。

2、年底将在深圳召开亚热带地区绿色建筑联盟成立大会和研讨会,主题为:自然通风、遮阳和立体绿化,将组织国内广西、广东、福建、海南四省,厦门、深圳、广州市三市,台湾地区、香港特区、澳门特区,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印度、澳大利亚、越南、菲律宾、泰国、文莱等9个国家的绿色建筑机构代表和从事绿色建筑研究与实践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会。

3、9月13-15日组织以技术学组和政策法规学组为主要成员的代表团出席在新加坡举办的国际绿色建筑大会,开展与新加坡绿色建筑协会的研讨和交流,会后应澳大利亚绿色建筑协会邀请赴澳进行政策法规和技术考察。

4、11月组织代表团赴美国芝加哥出席国际绿色建筑大会,与美国绿色建筑协会就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校园为主题进行研究交流。

六、共识和建议
      讨论期间,代表们积极发言,畅所欲言,对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和标识评价工作及绿建委工作提出建议,达成共识。

1、地方机构和学组对绿建委提出的工作任务和指标积极响应,给予了高度重视,安排到近期的工作计划之中。

2、各地方机构和学组及时向绿建委秘书处沟通工作和活动动态信息,秘书处将积极牵线搭桥,促进组织机构间的互动与合作。

3、建议发挥绿建委作为第三方中立性、公正性的作用,派专家指导、参与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尽快建立评审专家回避制度,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公示增加项目基本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对于已评上的项目要进行比对,保证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质量的一致性,要建立长期跟踪、抽查制度,通过对评价标识工作的严格规范管理,保证绿色建筑的质量,防止“不评推不开,一评就乱” 的局面发生。

4、建议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国家牵头、地方参与,统一专家,统一教材。

5、建议参照推动建筑节能的做法,国家给地方政府定任务,定指标,并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政府主导”在我国绿色建筑起步阶段会启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其次还应采取灵活的财税政策,在充分发挥和运用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形成经济回报机制,激发市场主体自愿建设的意愿,并最终形成绿色建筑发展的技术推动模式和需求拉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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